时间: 2024-04-02 14:11:38 | 作者: 画册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为牡丹区二十二中附属小学,自2020年8月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牡丹区二十二中将选派优秀管理团队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选派骨干教师组成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师资队伍。
我校将继续秉承“和雅”教育方法的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秉持“追求卓越,玉汝于成”的校训,在法治、专业、优质、创新的引领下,致力于打造现代、多元、开放的二十二中教育品牌。
我校将立足于儿童成长九年教育体系,做好幼、小衔接教育,关注每一名儿童的可持续成长,脚踏实地,着眼未来,在小学阶段为学生打好亮丽的人生底色,从而把学生培养成为德和行雅、志存高远、爱劳健体、尚美创新,综合素养全面发展的现代少年。
我校将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化课程整合,建立基于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课程教学体系,让文化滋养生命,让每一个生命自由绽放,努力办好让政府放心,让家长满意,让学生舒心的教育!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杏坛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方式,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的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3)点击“”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不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方式、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地点:牡丹区杏坛小学(太原路与中山路交汇处,太原路186号原二十二中南校区)。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有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有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来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家长联系方式,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的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请家长按时提交网上预报名信息,逾期网上预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点击“”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牡丹区)”,按照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正确上传入学材料,并填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不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方式、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时间安排: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家长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有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由学校老师引领带材料进校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2、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有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来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必填数据,请家长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一定不可以缺项。带*为必填项填报过程中仔细地了解页面中的“操作说明”
首先点击“注册”,阅读“采集信息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注册”。
根据要求,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并点击“注册”。特别提示:请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虚假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一个儿童身份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并作为系统登录用户名使用。
根据要求,依次如实填写以下信息,并点击“保存并下一步”。(1)适龄儿童信息(2)监护人信息(3)适龄儿童户籍信息(4)家庭房产信息
填报学校:完成信息采集以后,点击“填报学校”。在搜索栏中输入“杏坛小学” (或第三实验小学)关键字 ,点击“查询”,将会在下方显示此关键字学校,选择“菏泽市牡丹区杏坛小学”(或菏泽市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点击“报名”,提示填报成功,点击“确定”即报名成功。
重要提示:一定要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没有错误请点击“填报学校”后再点击“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请等待学校审核!”才算完成网上申报!
2.报名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等重要提醒,防止造成操作不当填写信息不完整,因个人原因填写信息错误而影响您的孩子报名,责任自负。
3.请到您所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入学,只允许填报一所学校,如错过您选择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责任自负。
4.如遇系统无法正常打开问题,请家长耐心等待,尽量避开网上报名高峰时段。
5.网上报名系统用户名为孩子的身份证号,网上报名时务必谨慎操作。注册成功后要牢记登陆密码,避免忘记密码,影响正常报名。便于后期查看录取情况。
6.网上报名前,家长将相关证件提前用手机拍好,注意大小不要超10M,以便报名注册时能及时上传,加快报名成功时间。系统对您填报的信息及材料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封存管理,如上传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上传伪造证件者,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的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
户口簿:学生所在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如无索引页可不上传)、户主页、适龄儿童个人页、监护人页(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一个户口簿,还需出生证明)
购房合同:请把购房合同首页、“出卖人”“买受人”页、“项目建设依据”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页、签字盖章(手印)页,拍照后上传另需:物业费水电费等证明实际入住。
经商务工类:请提前准备好有关的资料并拍照,户籍不是牡丹区内的请提前准备居住证和租房合同。
拍照上传示例,以下部分类型上传示例图片只作为参考,家长依据自己情况选择上传,确保照片清晰完整,便于审核。